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腕隧道症候群,是因為正中神經被限制並壓迫,而導致的各種神經症狀。如果在學理上是這樣的,那麼我們在超音波上,是不是也可以看到正中神經的活動度受限呢?這是吳醫師團隊想知道的事情,於是有此統合分析。
收入 14 篇研究後,共有 375 位患者與 296 位對照組,統合發現,腕隧道症候群患者的正中神經,的確活動度比對照組差,而且進一步分析,不只橫向的活動動變差,縱向的也是。作者群總結認為,在超音波診斷腕隧道症候群時,可以把正中神經活動度的變化,列入診斷考量之一。
恭喜吳醫師!
作者:馬偕紀念醫院 精神科 / 兒童身心科 黃郁心 醫師
相關文章:[快訊] 黃郁心醫師團隊,關於青少年自傷之研究,獲 Journal of the Formosan Medical Association 刊登!
青少年自傷是自殺的危險因子之一,也代表着相對比較嚴重的精神病理狀態,影響成年後許多身心適應狀況,也是臨床常見的問題,盛行率約百分之四到三十,因此一直是值得關注的主題。
這研究很感謝數個學校的協助,招募了北部五千多位就讀高中職的青少年個案,包括城市、郊區與鄉村的學校。進行方式是利用網路問卷讓青少年在學校的電腦上填答,並且有抽取部分青少年由醫師進行診斷性會談。
問:校長好,我最近投一篇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,被退稿,審閱意見說,題目不要直接寫 RCT,因為我的 sample size 不夠。請問我投別本期刊前,需要改標題嗎?
答:(蔡依橙)
我個人的話,不會改。
退稿時的審閱意見,我都是參考用,如果我也覺得有道理,我就先改,以免下一個期刊審到也看到一樣的弱點。但如果他說的我覺得沒道理,那我就根本不動。
像是說我個案不夠(我就是個案不夠才投你這樣的雜誌啊)、沒有用更高級的機器做(我的醫院就只有這台不然怎麼辦呢),這種我根本覺得亂挑剔的,就完全不理他,直接用原本的版本投稿到下一家。
問:校長好,兩次上課後都覺得收穫滿滿,對於發表上非常有幫助,真得非常謝謝新思惟團隊!但因為最近研究團隊有些變故,一直沒聯絡。
是這樣的,我長期研究上合作的一位好朋友最近過世,生前有一篇未完成的論文,身後我預計把他完稿發表,這部分不是很難,但卻不知道該怎麼編列作者序,以及該注意什麼?
請問,如果我把他編列在第一作者,是合適的嗎?需要在文章中註明嗎?我是通訊作者,所以可以聯絡得到我。
本來只想說就跟一般投稿一樣做,但又覺得已經是最後一篇了,想做到盡善盡美。
答:(蔡依橙)
首先是,第一作者沒問題,只要貢獻度有到,學術界並沒有對作者狀態的任何規定,你記得幫他留的電子郵件要是你能收到的,這樣萬一之後要點連結、簽名、著作權轉移等,才聯繫得到。
其次是,在寫文章時,有兩個作法,你可以根據對他的認識,以及你自己的判斷作決定。
問:校長好,最近寫了一篇 retrospective study,也作了多變量校正。不過 reviewer 提到,要我們放上 sample size calculation 以及 power calculation。
想請問校長,一般回溯性觀察研究,真的會去計算 sample size 跟 power 嗎?因為我們這次分析蠻多細項的,都給 sample size 跟 power 大概會列出 14 組。可以不理他嗎?
答:(蔡依橙)
不能不理他啦。你忽視他,他就會生氣,然後 reject 你。